疫情下最新复工复产财税扶持政策解读暨实务指南:聚焦财税扶持汇编助力企业复苏至2025年

国务院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于近日举办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的财税政策支持。参加发布会的人员包括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以及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等。发布会开始时,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

栏目:知识产权 作者:CEO 浏览:289

疫情下最新复工复产财税扶持政策解读暨实务指南:聚焦财税扶持汇编助力企业复苏至2025年

国务院疫情防控联防联控机制于近日举办新闻发布会,详细介绍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的财税政策支持。参加发布会的人员包括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税政司司长王建凡,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兼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以及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等。

发布会开始时,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表示,已经出台了一系列的财税政策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这些政策旨在帮助各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克服资金困难,尽快恢复生产。

针对媒体关于各地中小微企业面临资金困难的问题,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表示,已经出台了一系列财税政策来支持这些企业。这些政策包括减少企业税费、增加补贴和降低融资成本等。预计这些政策将减轻企业负担超过万亿元。

对于如何确保新出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税务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税务部门坚决做到及时宣传辅导、及时制发操作指引、及时调整信息系统和及时强化督导考核。通过这些措施,确保纳税人能够及时享受到政策的支持。

针对为什么选择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减税的问题,王建凡表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现有增值税的纳税人里占的比重非常大,选择对这部分人群进行减税可以最大限度地扩大税收优惠的覆盖面。

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问题,税务部门采取了多项措施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包括在政策上让其尽享红利、在服务上为其增添便利以及在融资上帮其增信助力等。

对于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中积极参与的企业,如捐资捐物的企业以及提供支持的企业,有关部门也会提供相应的财税政策支持。这些政策旨在鼓励更多的企业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关于国家针对公益捐赠、复工复产和税费优惠政策等方面的税务支持措施

一、关于公益捐赠方面

针对公益捐赠行为,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和县级以上人民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应对疫情物品,同样享受此项优惠。无偿捐赠应对疫情的货物,还能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扩大了捐赠免税进口范围。

二、关于支持复工复产方面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延长到八年。针对阶段性减免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等优惠政策,税务部门正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确保各项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还鼓励各地通过减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方式支持出租方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物业租金,这些政策对于助力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正在发挥积极的作用。

三、关于税务服务措施

税务部门在疫情期间既要加强疫情防控又要满足办税缴费的需求。采取了多项服务措施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既安全又便捷,如“延时办”“网上办”“线上办”和“预约办”等。针对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出现的原材料供应困难等问题,税务部门利用税收大数据特别是增值税发票的数据,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精准服务。如持续跟踪反映企业复工复产情况,服务各级党委决策,及时开展企业产销对接分析等。

四、关于社保费征收问题

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全国18个省和3个计划单列市的社保费。近期,国务院决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税务部门正在积极贯彻落实这一政策,同时关注大家关心的2月份已缴纳的社保费用的退款问题。下一步,税务部门将继续用好税收大数据,更好地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服务。

一是加速政策实施文件的推出。在国务院的批准下,税务总局联合人社部、财政部迅速发布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通知》。与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多个部门共同明确了具体的操作方法,并指导各省尽快制定本地实施方案。

二是加紧落实服务保障措施。税务总局立刻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政策的通知》,从宣传辅导、已缴费款退抵、信息系统完善、统计核算分析等方面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缴费人能够充分了解、正确操作和享受政策。要求税务干部深入学习和准确解答政策,为纳税人提供精细的服务。

三是优先处理已缴费款退费。对于2月份企业已缴费款的退费问题,我们高度重视。一方面,与有关部门紧密协作,制定了退(抵)费工作规则;指导督促各地税务机关加快工作进度,确保企业能够及时受益。目前,部分企业已顺利收到退费款。接下来,税务部门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合作,依法依规,尽快将已缴费款退(抵)到位。

关于中国卫生杂志记者的提问,全国除湖北以外的其他地区2月的纳税申报期限在2月28日结束,申报情况总体顺利。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的纳税申报问题,税务部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行解决。为了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税务部门已经决定延长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一周。对于仍属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省级税务局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适当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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