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组团和解才是正确的姿势:跨境侵权TRO案件组团节约5万+,单卖家最低赔付$161解决美国法律诉讼
起源于2012年,并在2017年开始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美国部分律所受品牌持有者之委托对亚马逊、速卖通、阿里国际、eBay、wish、独立站(Paypal)、敦煌、沃尔玛等美国电商平台上的部分中国商家进行恶意诉讼,下发TRO(TemporaryRestrainingOrder)临时禁止令,冻结电商平台账户资金。原告律所及原告品牌方诉讼目
起源于2012年,并在2017年开始如雨后春笋般的出现:美国部分律所受品牌持有者之委托对亚马逊、速卖通、阿里国际、eBay、wish、独立站(Paypal)、敦煌、沃尔玛等美国电商平台上的部分中国商家进行恶意诉讼,下发TRO(Temporary Restraining Order)临时禁止令,冻结电商平台账户资金。
原告律所及原告品牌方诉讼目的是什么?账户资金冻结的卖家一般会选择怎么样的方式处理?
维护品牌自身权益,对品牌的保护可以让企业信誉、企业形象得到保护;索取赔偿,降低品牌损失;让未被诉讼限制账户的其他商家有所收敛,杀鸡给猴看。
以上几点我们认为原告方是合理的,赔偿金也取之有道。但是在实际案件中我们发现,有一部分卖家确实存在被误抓,误判的情况,产品类似但其本质并不一样,从知识产权保护上来判断可以说是完全不相关,因此很多卖家为此非常恼怒,中招此类案件,无处喊冤。因为冻结资金不多、聘请美国律师应诉成本巨大,最终选择和解赔偿了事。
冻结金额较大的考虑综合成本后,有些便选择应诉,时间与金钱也是直线上升;也有些选择直接和解,但往往赔偿金额巨大无比,损失惨重。据第三方信息透露,GBC律所在仅2020年营收近10亿美元,折合人民币超过60亿元,接近安克Anker( 93.53亿人民币)等中国一线大卖家,这些数字,都是中国卖家贡献而来!
基于这类案件的分析是怎么样的?
原告精力有限:原告律所一般人手并不充足,比如David律所为单干,人力极其有限,精力也就不那么多;GBC律所部分律师有自立门户、部分人员调动情况。
原告面对的是纸老虎:目前行业里的和解律师,据了解很多是纯粹的谈判律师,无法诉讼/无诉讼州资格,因此对于原告而言是毫无威胁,毫无压力。
纯诉讼律师:原告方最恨的律师类型,但原告律师也会为维护品牌权益而奋起反抗,但这会大大占用其精力,降低其搞钱的速度,两难。
和解与诉讼对半的律师:这类律师容易最终走向纯诉讼,不接和解案件。因其他诉讼案件会让纯和解谈判的案件受到直接影响。
大部分和解,极小部分诉讼或随时可诉讼律师:原告是会给这类律师面子的,卖家的美国律师与原告可以算是“合作”关系,一般能较低赔偿金谈妥,否则卖家不乐意了,让当前律师发起诉讼,原告是不希望看到的。
综上,我们看到美国GBC等原告律所,其痛点在于精力非常有限,时间宝贵,但面对应诉也不虚(虽表面不虚,我想内心一定是虚的,这耽误了其搞钱速度!);卖家方面:在实际案件沟通中了解到,绝大部分卖家都是中小卖家,冻结金几百/小几千美金,不太可能单枪匹马去应诉,成本高昂。
《关于大额资金冻结卖家团结解决纠纷的建议》
针对大额资金被冻结的卖家困境,我们提议寻求专业诉讼律师的帮助。当协商无果时,多个卖家可以共同分担律师费用,共同发起应诉行动。通过这种方式,每个卖家都能以较低的成本来对抗原告律所,减轻自身的压力。想象一下,我们打一场跨国官司,我有信心原告律所在我们团结的力量面前会软下来,最终达成合理的赔偿金额。之前对于美国David律师的集体诉讼案例,相信大家还记忆犹新。
(来源:麦小天谈纠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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