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深度解析: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概览附最新试点市场名单及未来展望
公告宣称,在最新公布的公告中,海关总署已经决定在十七家市场进行第五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试点。此举使得全国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总数增至三十一家。这些市场分布在辽宁西柳服装城、浙江绍兴柯桥等地。这份海关总署的公告主要是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旨在促进外贸创新发展,加快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试点预计将推动传统商品市场的转型升级,让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参与到对外
公告宣称,在最新公布的公告中,海关总署已经决定在十七家市场进行第五批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试点。此举使得全国市场采购贸易试点总数增至三十一家。这些市场分布在辽宁西柳服装城、浙江绍兴柯桥等地。这份海关总署的公告主要是为了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的意见》,旨在促进外贸创新发展,加快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试点预计将推动传统商品市场的转型升级,让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参与到对外贸易中来,助力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的新格局。海关总署也对市场采购贸易的管理进行了规范,并将海关监管方式“市场采购”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上述市场内采购的出口商品。具体实施日期将由各大海关另行发布。
关于市场采购贸易,根据海关总署的公告,它是指在经认定的市场集聚区采购商品,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办理出口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这种贸易方式解决了市场商户“单小、货杂、品种多”的无票出口贸易问题,并提供了杜绝虚的新通道。市场采购贸易具有免增值税、通关便利和收汇灵活等优点。但国家禁止或限制出口的商品、未经市场采购商品认定体系确认的商品以及贸易管制主管部门确定的其他不适用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商品不适用于此贸易方式。
开展市场采购贸易不仅能挖掘国际市场潜在需求,激发中小微企业的生产潜力,还能推进外贸领域行政管理体制的创新,促进专业市场外贸转型升级,践行“一带一路”国家倡议。从事市场采购贸易的对外贸易经营者需向市场集聚区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市场采购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并按照海关相关规定在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对其代理出口商品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责任,并建立合格供方、商品质量检查验收、商品溯源等管理制度。
市场采购贸易的申报方式也在公告中明确。市场采购贸易出口商品应在采购地海关申报,每票报关单对应的商品清单所列品种在5种以上的可以按特定方式实行简化申报。公告还列出了之前批次的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名单以及第五批试点的17家市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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