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布香港澳门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新标准,7月1日起正式施行,统一时间标识为2025
风口星网报道,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了一项重要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对香港和澳门的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进行了更新及相关调整。公告中详细列出了《2017年7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和《2017年7月1日起澳门CEP
风口星网报道,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了一项重要公告,自2017年7月1日起,对香港和澳门的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进行了更新及相关调整。
公告中详细列出了《2017年7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和《2017年7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使用更为简化的货物名称,并明确了新增的零关税货物范围与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商品范围保持一致。
海关总署也对《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香港货物原产地标准表(2012年版)》和《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澳门货物原产地标准表(2012年版)》中的部分原产地标准进行了修订。这些修订后的原产地标准也从2017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公告的修改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香港、澳门与大陆之间的贸易往来,有利于三地的经济长期发展。
公告全文如下:
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香港CEPA)和《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澳门CEPA)及其相关补充协议,海关总署对香港和澳门的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进行了更新和调整。
一、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2017年7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和《2017年7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使用简化的货物名称,并且新增的零关税货物范围与进出口税则中的商品范围一致。
二、对2011年第82号公告中的部分享受货物贸易优惠措施的香港和澳门货物原产地标准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标准自2017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 2017年7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2. 2017年7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新增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3. 2017年7月1日起香港CEPA项下修订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4. 2017年7月1日起澳门CEPA项下修订零关税货物原产地标准表
海关总署
日期: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