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全球经贸欺诈风险高发态势

在当前新冠疫情全球扩散蔓延的背景下,企业和个人防疫物资采购需求激增,一些趁疫情实施国际经贸欺诈的行为也开始集中出现。这些欺诈行为已经演变成为一大波“洋骗子”正对中国外贸企业发起袭击。警惕!国际上的不法商家和个人正在利用这次疫情,冒充知名买家代理人或者直接假冒身份实施欺诈行为,使许多中国企业

栏目:知识产权 作者:CEO 浏览:323

警惕全球经贸欺诈风险高发态势

在当前新冠疫情全球扩散蔓延的背景下,企业和个人防疫物资采购需求激增,一些趁疫情实施国际经贸欺诈的行为也开始集中出现。这些欺诈行为已经演变成为一大波“洋骗子”正对中国外贸企业发起袭击。

警惕!国际上的不法商家和个人正在利用这次疫情,冒充知名买家代理人或者直接假冒身份实施欺诈行为,使许多中国企业遭受损失和货款拖欠,严重威胁着企业的出口安全。那么,疫情之下究竟哪些“洋骗子”在频频出没呢?以下列出四种主要诈骗方式。

第一种,“李鬼”冒充“李逵”。由于新冠疫情对外贸人员出入境造成了极大的困扰,使得电话和邮件成为主要的沟通方式,这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往往自称是某知名买家的代理人或直接假冒买家身份,误导企业签订合同并支付货款。一旦被发现被骗,损失往往难以追回。

第二种,恶意拒收压价。新冠疫情给企业的复工和物流带来了诸多不便,导致订单延迟交付的情况屡见不鲜。“洋骗子”会利用这一点要求大幅降价或改变付款方式,否则威胁拒收货物。一旦货物被拒收,企业将面临大额的滞港滞期费和转卖困难的问题。

第三种,利用贸易纠纷逃避债务。贸易纠纷一直是国际贸易中的难题之一,“洋骗子”常常利用这一手段逃避债务。他们提出的纠纷理由常常难以证实真伪,使得出口企业在应诉过程中面临取证难、成本高等问题。疫情之下,出口方的履约能力受到影响,“洋骗子”更容易利用这一点逃避债务。

第四种,无单提货。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欺诈手段,“洋骗子”会通过与船公司或银行串通违规操作等方式获取货物而无需出示正本提单。新冠疫情对物流体系造成了冲击,使得出口企业不得不改变传统的物流模式,这也增加了无单提货的风险。

在各国疫情愈演愈烈的背景下,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也在借助疫情催生的各种需求实施国际经贸欺诈。中国多个驻外大使馆经济商务处以及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纷纷发布预警信息,提醒企业警惕各种与疫情相关的经贸欺诈行为。也提供了多个实际案例供企业参考,以防范潜在的风险。

面对这种情况,企业需要牢记以下几点:首次交易要严把风险关,主动核实买方背景;协商提高预付款比例;要求通过公司账户支付定金;密切关注目的国疫情发展;不轻易变更结算方式等。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范疫情下的国际经贸欺诈行为,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新冠病毒疫情期间,企业正常经营受到冲击,急需更多订单恢复生产,然而与此企业也要提高风险意识,防范特殊形势下的新风险。针对新的国际经贸欺诈形式,建议企业做好交易伙伴的前期资信调查、信息确认、合同签订、证据留存等工作,避免遭受不应有的损失。

在进行资信调查时,企业可以通过特定途径初步了解交易对象的相关信息,比如通过互联网查询是否有针对该企业的投诉案件,或者通过企业官方网站提供的电话核实有关业务,或者向专业机构寻求帮助。中国信保资信数据库覆盖7000万家中国企业数据、超过2亿家海外企业数据、4.5万家银行数据,拥有海内外资信信息渠道超过400家,资信调查业务覆盖全球所有国别、地区及主要行业,能够为企业提供企业资信调查服务,了解交易对象的相关情况。

在订立合企业应谨慎对待,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具体、合法。合同中应明确双方责任、价款、货物质量数量、支付方式、运输方式、违约责任、管辖法律及调解或仲裁条款等条款。为稳妥起见,建议企业或个人将订立合同始终作为商业活动的前置程序。企业应尽量采用安全稳妥的结算方式,比如分期支付定金、货款、尾款,以降低风险。

在交易过程中,企业应重视证据留存,将所有的交易记录和证明文件妥善保存。确认对方身份时及付款之前可以与交易对象视频或者电话确认有关信息。如怀疑遭遇欺诈,应在第一时间与付款渠道上的银行沟通,争取冻结货款,同时报警。

在疫情期间,企业不仅要积极利用国内市场去库存,还要提高风险意识,做好资信调查、合同签订和证据留存等工作,以防范国际经贸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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