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外观专利保护期限的新规定及保护期限展望至2025年
在澳大利亚,其外观设计法早在1906年就已设立,那时的法律名称为《1906年外观设计法》。这一法规采取登记制度,在授予权利之前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全面的审查。随着时间的推移,澳大利亚于2003年制定了现行的《外观设计法》(即2003年的《设计法案》),此法于2004年6月17日正式开始执行。新的法律制度采取了注册后的审查模式,这种模式在对外观设计的申请进行注册之前,只做形式上的审查。
在澳大利亚,其外观设计法早在1906年就已设立,那时的法律名称为《1906年外观设计法》。这一法规采取登记制度,在授予权利之前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全面的审查。
随着时间的推移,澳大利亚于2003年制定了现行的《外观设计法》(即2003年的《设计法案》),此法于2004年6月17日正式开始执行。新的法律制度采取了注册后的审查模式,这种模式在对外观设计的申请进行注册之前,只做形式上的审查。只有在申请人提出要求时,才会进行实质性的审查。
关于澳大利亚的外观设计申请流程:
首段:按照澳大利亚2003年的《外观设计法》,该国实施了注册后的审查制度,即只有当申请人或第三方提出请求时,才会启动实质性的审查程序。
其次:申请人需要在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的六个月内提出注册或公开的请求。如果未在此期限内提出请求,则被视为放弃申请。如果申请人提出了注册申请并通过了形式审查,那么将会颁发注册证书。而如果仅提出公开请求并成功通过形式审查,那么该设计将被公布,尽管申请人不享有完全的权利,但可以使第三方的相同申请失去新颖性。
再者:当注册的外观设计经过实质审查并获得通过后,将再次进行公告,此时其权利人将能够完全享有相应的权利。
关于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
在新的法律修订之前,专利权的保护期限是从申请日起的六年,并允许有两次延长期,每次五年,因此最长的保护期限为十六年。在新法修订之后,最长的保护期限变更为自申请日起的十年。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澳大利亚官方发布的相关法律条文为准。(信息来源:K哥聊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