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人行发布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通知

人行发布《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2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进一步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支持外贸新业态健康持续创新发展。该通知明确,在“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审查”三原则的基础上,境内银行可与依法取...

栏目:跨境电商 作者:进风口 浏览:778

2025年人行发布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通知

人行发布《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5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支持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进一步发挥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作用,支持外贸新业态健康持续创新发展。

该通知明确,在“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业务”和“尽职审查”三原则的基础上,境内银行可与依法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具有合法资质的清算机构合作,为市场交易主体(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外贸新业态经营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消费者)及个人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

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将支付机构业务办理范围由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拓宽至经常项下。通知明确在“展业三原则”的基础上,允许银行与支付机构合作为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市场交易主体及个人跨境交易提供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鼓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外贸新业态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跨境人民币收付服务,支持海外务工人员通过支付机构办理薪酬汇回等业务。

二是明确银行、支付机构等相关业务主体展业和备案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具有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真实业务需求,明确展业中银行和支付机构应签订跨境人民币结算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要求银行和支付机构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真实性、合法性审核能力,确保真实、合规展业。

三是明确业务真实性审核、三反和数据报送等要求,压实银行与支付机构展业责任,防控业务风险。明确银行和支付机构开展通知规定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应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明确银行和支付机构进行交易真实性审核的具体要求,包括市场交易主体管理、交易限额设定、交易电子信息采集和使用、反洗钱以及事后核查等。

为落实该通知,与支付机构合作的境内银行应具备3年以上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经验,满足相关备付金银行要求,具有审核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业务真实性、合法性的能力,具备适应支付机构跨境人民币业务特点的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系统处理能力。

参与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应在境内注册并依法取得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具有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的真实跨境业务需求,具备健全的跨境业务相关内控制度和专职人员,具备相关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等具体制度和措施及系统处理和对接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规经营,风险控制能力较强,近两年未发生严重违规情况。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展业过程中应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境内银行在为支付机构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时,应评估支付机构展业能力,与支付机构签署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并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备案。境内银行应每年对已备案支付机构展业能力进行评估并定期报送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协议发生变更的,境内银行应及时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对于经评估不满足要求或因协议变更导致不满足要求的支付机构,境内银行应向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备并办理撤销备案。

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应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境内银行与支付机构应协商建立业务真实性审核机制,共同做好业务背景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核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为非法交易提供服务。双方应加强市场交易主体管理,合理确定各类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单笔交易限额,建立跨境人民币业务事中审核和事后抽查制度,支付机构应制定交易信息采集及验证制度,境内银行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

境内银行和支付机构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时,应依法履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义务,遵守打击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及非法从事非银行支付机构业务等相关规定,并按照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RCPMIS)信息报送相关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跨境人民币收付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依法对境内银行和支付机构开展的外贸新业态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非现场监测,境内银行和支付机构应予以配合。本通知自施行之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168号)第七条等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相关新闻:近期,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使用人民币进行跨境结算,这将进一步提升人民币在国际市场的地位和影响力。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人行发布的通知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首次发布跨境人民币支付细则,将对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予以更多规范,拓宽了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范围,包括整个经常项目,使得初次收入的海外员工的报酬也可以通过支付机构汇回。另一方面,明确了本外币支付业务监管的不同。支付机构的外汇业务和跨境人民币管理模式不同,外汇采用正面清单,由外汇局备案,准入门槛相对较高;而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采用负面清单模式,适用更多的业务场景。此外,通知还明确了业务真实性、反洗钱审核的要求,强调跨境人民币业务应具有真实、合法的交易基础,银行与支付机构应共同做好业务背景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核工作,银行也要做好“三反”,打击跨境赌博、电信网络诈骗。

(编辑:张宇)

(来源:跨境金融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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