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全解析要点梳理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全解析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是我国消费者借助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从境外采购商品,通过“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1239)或“直购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交付境内的消费行为。其中,“网购保税进口业务”指在境内以保税模式开展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涉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货运中心(B型)。跨境电商零售

栏目:Tiktok 作者:CEO 浏览:801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全解析要点梳理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全解析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是我国消费者借助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从境外采购商品,通过“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1239)或“直购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交付境内的消费行为。其中,“网购保税进口业务”指在境内以保税模式开展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涉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保税货运中心(B型)。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纳税相关情况备受关注。哪些商品需要纳税呢?一是所有通过与海关联网的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交易,可比对交易、支付、物流电子信息“三单”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二是未通过此类平台交易,但快件、邮政企业能够提供统一的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相关企业还需承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纳税义务如何定义呢?纳税人方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商品缴纳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以及订购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完税价格为实际成交价格(含商品零售价、运费、保险费)。收付款义务人是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货运企业。

对消费者(买家)而言,政策有了诸多利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单笔交易限额从2000元提高到5000元,年度交易限额从20000元提高到26000元。若完税价格超过单笔交易限额5000但高于26000,且年度交易限额在一年以内,订单中只有一种商品,可从跨境电商进口零售渠道,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照商品税率全额征收,交易金额记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如果年度交易总额超过联合交易限额的,按正常交易管理。

想要成为跨境电商企业,有明确的要求。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通关注册登记管理相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单位;境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境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是指从境外向境内消费者销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境外注册企业,不包括海关特殊监管注册企业区或保税货运中心)应委托境内代理人(“境内代理人”是指境外注册企业委托从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境内代理企业,在海关注册为代理人,承担如实申报责任,依法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管,并承担刑事责任)向代理人所在地海关注册。根据相关规定,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应当提前向当地海关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打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打印件(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企业无需提供)、企业信息登记表等材料,企业按照前款规定提交打印件的,应当同时将正本报送海关查验。需要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的,应当按照海关关于报关单位登记管理的相关规定申请登记。

跨境电商企业通关也有不少便利。首先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证审批、登记或备案要求,对跨境电商直购进口商品以及实行“网购保税进口”进口新政策(监管方式代码1210)的商品,按照自用进口商品进行监管,相关首次进口许可批准文件、注册或备案要求不再执行,但有关部门明确暂停进口疫区货物并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货物启动风险应急响应的除外。其次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进行海关监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货物报关前,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或跨境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支付企业、物流企业应分别办理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指由国务院口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统筹推动、在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基础上搭建的一站式贸易服务平台,报关主体通过“单一窗口”向海关等相关口岸管理部门进行一次性申报)或跨境电商通关服务平台向海关传输交易、支付、物流等电子信息,并对数据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再者采用“清单查放”方式清关,跨境电商零售商品进口时,由跨境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或者跨境电商企业委托的报关公司提交《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报关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口商品报关清单》,采用“清单核放”方式办理通关手续。对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企业,可采取“先区后通关”的形式,办理网购保税进口一线进境通关手续。进区(中心)保税网购进口商品须在14天内办理通关手续。

跨境进口通常有1210网购保税备货和9610海外直购进口两种入境模式,选择哪种要依自身情况而定。在政策方面,实行配额内零关税的基础上,对列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目录》的产品,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财政部等1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强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公布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2019年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相关清单同时废止。《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又称境外购物免税“白名单”,此次新增品类包括冷冻水产品、酒类、自行车等,清单中部分产品标注仅限网购保税。最后,做好跨境电商业务,需要一套跨境O2O系统解决方案,包括跨境商城(如小程序/app/H5)分店POS和前端ERP等,必须能够解决对接海关、物流保税仓以及付款完成后四票核销(订单/运单/付款/清单)的问题。像上海北来优品、广州胡东瓜村等数百个跨境O2O项目都有相关系统服务案例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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