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溪市2025年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支持新政策

**兰溪市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支持新政策**兰溪市商务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精神,积极推动电子商务交流深入发展,特制定并印发了《建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新政策》,要求各县、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

栏目:Tiktok 作者:CEO 浏览:658

兰溪市2025年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支持新政策
**兰溪市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支持新政策**

兰溪市商务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相关政策精神,积极推动电子商务交流深入发展,特制定并印发了《建德市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新政策》,要求各县、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各电子商务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此政策旨在促进和深化本市电子商务产业及企业应用发展,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积极发展新零售等新产业和贸易业态,助力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等各类相关业务。

**资助对象**:支持对象须满足一定条件。其一,是在我市注册并依法纳税,从事电子商务运营应用及专业配套服务的企业、行业商会及相关机构,还包括省内知名第三方平台以及广东省、广州市电子商务促进中心指定或推荐的运营服务商;其二,企业当年在环保、安全生产、税务、劳动、财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行为或不良信用记录。

**支持内容**: - **鼓励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 **“电商村”“电商小镇”建设鼓励**:对申请电商村(专业村)、电商小镇建设并经审核列入临海县级建设名单的,每个村镇给予5亿元捐赠,初审合格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亿元。而被评为市级、国家级电子商务专业村(天猫村)、电商小镇的,其行政村、镇分别给予5万元、10亿元奖励;被评为市级、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村、电子商务示范镇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亿元奖励。这一系列举措极大地推动了农村电子商务的集群化发展,形成了良好的示范效应,吸引更多资源向农村电商领域汇聚,促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例如,一些地方的电商村通过集中发展电商产业,带动了周边农产品的销售,增加了农民收入,还促进了物流、包装等相关产业的发展。 - **农村电商品牌发展鼓励**:新注册的农村电商品牌,初始网上销售额超过5亿元的,将捐赠其注册、包装设计等费用的50%,每个品牌最高可达5亿元。地方品牌企业农业特色产品网上销售额每达到50亿元,再奖励1亿元,每户最高20亿元。这有助于提升农村电商品牌的竞争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品牌,推动农村电商从单纯的销售向品牌化运营转变,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话语权。像一些知名的农村电商品牌,通过品牌化运作,不仅产品销量大幅提升,品牌知名度也不断扩大,成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新亮点。 - **鼓励新零售发展**: - **示范企业鼓励**:每年评选不超过5家示范企业,对其自建垂直平台或第三方电商公共平台,年线上销售收入超过500亿元,或服务商户达到1万家以上或用户达到5万以上的,一次性捐赠20%的研发和推广(包括设备、软件、技术、宣传推广等)费用。这激励企业积极探索新零售、移动终端等电子商务发展新趋势、新技术、新模式,提升企业在新零售领域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推动整个行业向智能化、数字化方向发展。例如,一些大型零售企业通过搭建新零售平台,整合线上线下资源,实现了更高效的供应链管理和精准营销,提升了消费者购物体验。 - **新零售业态实体店鼓励**:对持有“天猫店”并入驻“盒马鲜生”等认可新零售业态的实体店,给予一次性奖励1亿元。这有助于传统零售企业加速向新零售转型,引入先进的运营模式和技术手段,提升门店的数字化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购物需求。 - **企业开展网络零售鼓励**:对独立运营淘宝网且年网上纳税交易额分别超过100亿元、1000亿元、2000亿元的企业,捐赠平台抵扣费用的20%,最高分别为5亿元、10亿元、20亿元。这为网络零售企业提供了实实在在的支持,促进企业扩大规模,提升市场份额,进一步繁荣网络零售市场。众多网络零售企业通过不断拓展业务,带动了物流、快递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 - **鼓励跨境电子商务发展**: - **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鼓励**:对在知名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开设新店且网上交易额达到10万港元的企业,将捐赠每家店铺开业费用的50%,每家店铺最高可达2亿元,单个企业每年最多可捐赠2家店铺。善款的50%将用于企业自建平台,用于举办跨境电商、推广自有品牌(包括技术开发服务等),每家最高可达5亿元。这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了启动资金和发展支持,帮助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推动跨境电商行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借助跨境电商平台,将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实现了业务的快速增长。 - **企业举办跨境电子商务宣传推介支持**:对跨境电商销售额达到20万港币、100万港币、500万港币及以上的企业,经认定,给予店面平台推广广告费用的50%或利用社交媒体、搜索引擎等数字平台组织场外推广费用。相应的最高捐赠标准为:5亿元、10亿元、20亿元。这有助于企业提升在国际市场的知名度和曝光度,吸引更多海外客户,增强企业在跨境电商领域的竞争力。 - **海外仓、国外集货仓建设鼓励**:企业租赁、建设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如自购、自建,含农田订购、建设费用)支付的租赁费的50%予以捐赠。捐赠期限不超过2年,按照自用仓库和公共仓库分类,单个企业每年捐赠支出分别不超过20亿元和50亿元。对我市企业筹建的国内公共收货仓库,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服务跨境电商累计出口额500万港元以上企业10家以上,按其建设成本(含软硬件投资)的50%进行捐赠,最高可达100亿元。对组织货物集运出口增加我市出口企业跨境电商货运成本的服务商,按照原应税业务量的5%进行捐赠。这一系列措施完善了跨境电商产业链,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了物流效率,为跨境电商企业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撑。 - **跨境电商企业国际仓储及运费支持**:对快件、邮政包裹等直邮出口企业,确定其运费费用的15%捐赠,每家企业每年捐赠支出不超过10亿元;对于使用海外仓的B2B2C出口,将捐赠海外仓运费的15%。按照跨境电商出口额20万港币、100万港币、500万港币计算,对应的年度最高捐赠支出分别为10亿元、20亿元、30亿元。这减轻了跨境电商企业的物流负担,提高了企业的盈利能力,促进了跨境电商业务的持续增长。 - **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 **电子商务企业销售突破鼓励**:对网上销售额首次达到500亿元、2000亿元、5000亿元、1万元的境外电商企业,以及年网上销售额首次达到50万港币、200万港币、500万港币、1000万港币的跨境电商企业,分别奖励2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鼓励我市跨境电商企业、经营者利用自有店铺资源,服务本地企业自主品牌产品跨境电商出口。根据当地企业跨境电商出口采购额分别达到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奖励1亿元、2亿元、5亿元。这激励企业不断提升销售业绩,拓展市场空间,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向规模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 **电子商务企业品牌发展鼓励**:对被评为市级、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3亿元、5亿元奖励。对速卖通、亚马逊、WISH、EBAY等国际主流跨境电商B2C平台获得国际、国家奖项的企业,给予10亿元奖励。对纳入知名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的品牌店铺,每家给予1亿元奖励。对已获得境外商标专利注册或产品认证的跨境电商业绩企业,将捐赠商标专利注册费或认证费的70%,且每年用于商标专利或认证的捐赠最高不超过10亿元。这有助于提升企业品牌价值,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电子商务品牌化发展。 - **仓储租金补贴**:对我市年电子商务销售额100万港币或1000亿元以上的企业在我市租赁仓储的,给予50%的仓储租金补贴(已享受园区或其他地方利益共享新政策的除外),每家企业捐赠期限不超过两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0亿元。这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提高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促进企业在本地更好地发展。 - **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发展鼓励**:每年安排200亿元资金(含市级补助资金)用于我市产业集群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试点工作。鼓励传统产业采取自营团队、供销对接等方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推动改革升级,根据产业集群合作项目和服务商的实际投入和绩效给予奖励。这有利于整合产业资源,形成产业集群效应,提升整个产业的竞争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 **鼓励电商园区集聚发展**: - **电子商务园区建设鼓励**:对经市商务局批准的跨境电商或电商飞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的,捐赠飞地租赁费和建设费的50%,每年最高20亿元。这吸引了更多电商企业入驻园区,形成集聚效应,促进电商产业的集约化发展,提升园区的产业承载能力和服务水平。 - **吸引电子商务企业入园鼓励**:对在我市注册入园并正常运营半年的临海市外企业,自形成销售起连续三年按销售额千分之一的比例给予奖励。这有助于园区吸引外部优质电商资源,丰富园区业态,增强园区活力。 - **支持电子商务培训和宣传**: - **电子商务培训鼓励**:安排100亿元专项培训资金,重点支持企业和企业家举办电子商务实战孵化培训,我市企业培训费用100%捐赠;此外,安排跨境电商推广培训,每次给予我市企业培训费用的50%。这提升了企业人员的电商运营能力和专业素养,为电商产业发展提供了人才支撑。 - **电子商务宣传活动支持**: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我市电子商务宣传活动。鼓励企业、行业商会举办业务部门认为有影响力的论坛、论坛、博览会、竞赛等活动,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活动经费支持。扶持资金支出最高不超过100亿元。组织企业参加各类电子商务展会、博览会,重点电子商务展会、博览会全额捐赠展位费。每家企业每次参展捐赠展位不超过4个。这有助于提升兰溪电子商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拓展市场渠道,促进电商产业与外界的交流合作。 - **电子商务人才培养和引进鼓励**:具体按照本市人才新政策执行。这为电商产业发展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供了政策保障,推动电商产业持续创新发展。 **其他**:支持对象须由市电子商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确定。对备案后的电商扶贫公益项目及其他重大项目产生的包装、物流等费用的捐赠进行个案讨论。一事一议项目不再重复享受上述相关新政策。 本新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暂定期限2年。按照高原则,同一项目同一年度不再重复享受,具体由市电子商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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