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再提TikTok收益分配强调美方应获分成比例
自2020年特朗普首次提出要求从TikTok交易中“抽成”以来,这一争议性立场始终贯穿于美国对TikTok的战略博弈中。2025年5月,特朗普在多个公开场合重申其主张,声称美国应通过持有股权或直接收取佣金的方式从TikTok交易中获利。这一要求不仅引发法律界对总统权力边界的质疑,更将TikTok的生存危机与中美经贸关系、国际互联网治理等复杂
自2020年特朗普首次提出要求从TikTok交易中“抽成”以来,这一争议性立场始终贯穿于美国对TikTok的战略博弈中。2025年5月,特朗普在多个公开场合重申其主张,声称美国应通过持有股权或直接收取佣金的方式从TikTok交易中获利。这一要求不仅引发法律界对总统权力边界的质疑,更将TikTok的生存危机与中美经贸关系、国际互联网治理等复杂议题深度绑定,成为观察美国政治经济生态的重要窗口。
一、政策争议:抽成要求的动机与矛盾
特朗普对TikTok交易抽成的坚持,根源在于其双重政策逻辑。一方面,他以“国家安全”为名推动TikTok业务剥离,声称需通过持股确保数据控制权。在2025年5月接受NBC采访时,特朗普明确表示希望美国实体通过合资持有TikTok美国业务50%的股权,并强调“若中国不批准交易,将对华征收高额关税”。其经济利益诉求也显露无遗——早在2020年,特朗普便公开宣称“没有我们,TikTok不可能进入美国”,将美国比作交易的“促成者”并要求分享收益。
这种政策逻辑的内在矛盾引发广泛争议。康奈尔大学科技政策研究所主任莎拉·克列普斯指出,特朗普试图将商业谈判思维引入国家安全审查,混淆了公私领域界限。国际研究中心高级副总裁刘易斯更直言此举如同“曼哈顿地产交易中的中介抽佣”,缺乏法律基础。而TikTok的运营数据进一步削弱了“”合理性:其2024年经济影响力报告显示,平台为美国中小企业创造150亿美元收入,数据存储和监管均由甲骨文公司执行。
二、法律困境:权力扩张的宪法挑战
特朗普的抽成要求,实质上是对《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的创造性“误用”。该法律虽赋予总统管制外资交易的权力,但并未涉及交易收益分配。2020年白宫试图以“交易促成者”身份介入微软收购案时,法律专家即指出其要求缺乏先例。乔治城大学法学教授安妮·威克斯分析称:“总统的权力应止于阻止交易,而非成为交易的利益相关方。”
这种法律灰色地带的试探在2025年进一步升级。特朗普提出通过持有股权实现抽成,本质是绕过国会立法直接干预企业所有权结构。中国商务部对此明确反对,强调“涉及技术出口必须遵循中国法律法规”。与此TikTok通过长达五年的法律抗争塑造了典型案例:其先后发起四次诉讼,援引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用户言论自由,虽然在2025年1月被最高法院裁定败诉,但司法对抗过程已凸显行政权力扩张的争议性。
三、经济博弈:中小企业的生存焦虑
TikTok在美国的1.7亿用户生态中,底层是数百万依赖平台谋生的中小企业和创作者。时尚设计师妮可·布鲁姆加登的案例具有代表性——其收入的70%来自品牌在TikTok的推广合作,禁令威胁直接冲击其生计。WARC Media研究显示,尽管TikTok 2025年全球广告收入预计达324亿美元,但美国政策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118亿美元市场蒸发,影响超过81%计划增加投放的广告代理商。
更深层的经济风险在于全球产业链重构。佐亚理工学院教授米尔顿·L·穆勒警告,TikTok禁令可能加速互联网“巴尔干化”,引发其他国家报复性封禁美国应用。这种担忧正在成为现实:欧盟已就数字服务法案对Meta展开调查,而TikTok被迫在德国、巴西等地加速本土化布局。对中国企业而言,特朗普的抽成要求开创了危险先例——若科技企业的跨国发展需向美国“纳税”,全球创新生态将面临系统性扭曲。
四、地缘政治:中美关系的压力测试
TikTok困局本质上是中美技术竞合的缩影。特朗普将抽成要求与对华关税政策挂钩,暴露出将商业问题政治化的倾向。2025年5月中美关税谈判期间,中国商务部评估“与美国进行贸易谈判的可能性”,而TikTok成为谈判的可能性显著上升。这种策略虽短期内为特朗普赢得政治资本,但长期看加剧了双方互信赤字。正如浙江工业大学研究员刘道学所言:“关税战是看错病、开错药,遏制中国技术升级的意图反而激发自主创新动能。”
中国的应对策略呈现多层次特征:在法律层面通过《技术出口管制条例》限制算法转移;在经济层面扶持小红书等替代平台承接TikTok用户;在外交层面通过WTO争端解决机制提起诉讼。这种“防守反击”模式既维护了核心利益,也为后续谈判预留空间。美国前国务卿基辛格曾警示“科技脱钩将导致双重技术标准”,而TikTok博弈正在验证这一预言。
技术主权时代的规则重构
特朗普对TikTok抽成要求的反复强化,折射出数字经济时代技术主权争夺的复杂性。这种将国家安全审查异化为经济掠夺工具的做法,不仅损害了自由市场原则,更可能引发全球性的监管效仿。对于企业而言,建立“数据洞察×本地化运营”的双重能力已成生存必修课;对于政策制定者,如何在开放与安全间寻求平衡,亟需超越零和思维的新框架。未来研究可深入探讨两个方向:一是跨国科技企业的风险对冲机制设计,二是基于多边主义的数字贸易规则重建。正如TikTok首席执行官周受资所言:“互联网的割裂没有赢家,唯有合作能守护创新火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