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尾酒烟熏装置专利侵权案:改变外观非万能规避之道 2025年案件分析
案件概况:案件号2023-cv-01563本案于2023年11月16日提起,原告为ThousandOaksBarrelCo.,LLC,其委托的代理律所为WhitestoneLaw,PLLC。本案涉及一起发明专利侵权纠纷。原案件
案件概况:案件号2023-cv-01563
本案于2023年11月16日提起,原告为Thousand Oaks Barrel Co., LLC,其委托的代理律所为Whitestone Law, PLLC。本案涉及一起发明专利侵权纠纷。原案件在Eastern District of Virginia法院受理,现已移交至Middle District of Florida法院,新的案件号为2023-cv-02976。
关于原告
Thousand Oaks Barrel Co., LLC自1999年成立以来,迅速成为酒桶制造的领先者,每年生产超过10万个酒桶,并提供了多种尺寸供消费者选择。除了酒桶,该公司还销售各种酒类、酒具,以及桌子、冰柜等套装产品。其官网上的鸡尾酒烟熏装置受到了广泛关注,该装置包括烟雾产生装置、一盒木屑以及清洁小毛刷。用户只需将木屑置于烟雾产生装置的铁网上并点燃,即可通过装置下方的小孔产生烟熏效果。
关于官网及专利信息
原告官网地址为:[官网链接]()。本案涉及的专利信息主要来源于多个来源网站,包括原告官网、以及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专利号为No. 11,744,256,涉及一种向饮料和食品提供烟熏风味的装置。该专利包含针对该设备的19项权利要求,其中权利要求1、9和10为独立权利要求。专利的权利要求详细描述了烟熏装置的构造和功能。
关于被告及侵权产品
本案的被告产品被认为满足专利主张的要素。例如,被告Doe#68(ASIN B0BQRG43B6)的产品在上被展示。如果被告产品的使用原理与专利描述相符,则可能构成侵权。专利的权利要求9和10进一步阐述了烟熏装置的特定部分和功能。尽管一些卖家试图通过微调产品外观来规避侵权,但如果不改变产品原理,这种规避是无效的。侵权产品的原理和构造是关键考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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