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新规:自今年四月起出口呼吸机医疗物资报关须附声明证明与自我承诺统一使用二Ο二五年声明制度”
4月2日消息,我国商务部、海关总署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有序推进医疗物资出口的通告。根据通告内容,自今年4月1日起,针对出口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以及红外体温计等医疗物资,相关企
4月2日消息,我国商务部、海关总署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有序推进医疗物资出口的通告。
根据通告内容,自今年4月1日起,针对出口的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以及红外体温计等医疗物资,相关企业在向海关报关时,需提交书面或电子声明。这一声明旨在确认所出口的产品已经获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证书,同时符合进口国家(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
在海关验放过程中,将依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进行。通告强调,各医疗物资出口企业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并积极支持国际社会共同抗击疫情。
此举的目的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有效支持全球抗击疫情的行动,同时确保医疗物资的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出口秩序。为应对全球疫情,满足全球买家对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防疫物资的需求,我国多家跨境电商平台也加强了对防疫物资产品的管理。
近期,阿里国际站发布了通告,要求其会员在发布防疫物资产品前需申请行业准入资格,并提供相应的生产资质和产品质量标准认证。只有经过审核通过的会员,方可发布此类产品。
速卖通方面也明确表示,对于医用口罩、人体温度计、血氧仪、医用防护眼罩、医用防护服等医用类目的产品,开通销售前需提供包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在内的相关资质证明。
这些措施的实施,不仅体现了我国在疫情防控方面的责任与担当,也为全球买家提供了更加可靠、安全的防疫物资采购渠道。